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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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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热诚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捐赠本人著作及其他图书等各类文献资料。

一、入藏原则

一般情况下,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的;

2、适合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阅读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3、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5、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捐赠办法

1、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直接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办理相关事宜,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

2、大批量捐赠,请捐赠者先将捐赠清单发送给图书馆资源建设部,由采访人员甄别,捐赠者按甄别后的清单和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捐赠。

3、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4、本馆建立文献捐赠专项目录,同时在本馆网站公布捐赠者的姓名、捐赠文献的书名、数量等,予以宣传和鼓励。

三、管理办法 

1、所赠图书,图书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对选择入藏的赠书,图书馆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并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柜)。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2、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根据情况进行以下处理。

1)转赠: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虽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

2)漂流:举办图书漂流活动,漂流给本校有需要的在校学生;

3)淘汰:个别破损严重、大量涂划等不适合馆藏或转赠的,直接淘汰。

3、其他捐赠

图书馆接受资金捐赠。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四、受赠方式

小批量捐赠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交至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大批量捐赠可由图书馆派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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