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粤交职院学〔2020〕14 号)文件精神,引导我院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提高综合能力,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阅读学分修读方法
1、每学期初,图书馆通过主页等渠道发布《阅读学分推荐书目》;
2、学生在《阅读学分推荐书目》中自行选读1册图书,并根据所选图书完成1篇读书心得,每完成1次计1个“第二课堂积分”,在校期间最多可获得10个积分;
3、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规定,10 个“第二课堂积分”转化为 1 个“第二课堂学分”;
4、学生在每学期的第17周前完成读书心得撰写,将电子稿发送至各自所在校区的邮箱:ydxfth@126.com(天河校区)、ydxfhd@126.com(花都校区)、ydxfqy@126.com(清远校区);
5、阅读学分修读须在毕业年份的5月1日前完成。
二、阅读学分的认定办法
1、图书馆核对学生的借阅记录;
2、图书馆对学生提交的读书心得进行评审,确认符合要求后填写《阅读学分统计表》(附件),并在每学期末提交学工处(团委)登记。
三、读书心得要求
1、要求学生撰写的读书心得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违者取消该生该学期阅读学分的选修资格;
2、对所选图书的思想内容有深刻的剖析和独到的见解,能够结合实际进行思考,内容具有创新性,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本细则从2020级起开始试行,由图书馆、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附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阅读学分统计表
______学期阅读学分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院 |
借书册数 |
读书心得篇数 |
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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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 审核:
图书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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