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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存包柜管理规定
【字体: 】【日期:2014/5/29】 【作者/来源:SysAdmin 】 【阅读: 次】 【关 闭
 

1、馆内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请勿存放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2、请读者务必在每天闭馆前,将所存物品取走,不得过夜。

3、为避免个人长期占用存包柜,图书馆工作人员会定期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对超期存放的物品,一律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4、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存包柜。

5、本管理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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